名  称: 关于转发〈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天津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运用政府采购 政策支持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90-9749-2022-00009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文  号: 津滨财采〔2021〕5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2-10-31
发文日期: 2022-10-3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转发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天津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通知

津滨财采20215号

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属各主管预算单位各街镇(园区):

现将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天津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21〕1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市有关文件精神,对新区2021年通过“832”扶贫平台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提出要求,一并遵照执行

 一、做好采购份额预留填报

 各单位应2021年6月25日前,按照不低于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额15%的比例,通过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填报本年度政府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的具体预留份,填报信息主要包括年度食堂食材采购总额、预留比例、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二、确认汇总预留情况

各单位应在832平台管理系统中对所属预算单位预留份额进行确认汇总,确保整体预留比例达到目标要求。

一是无食堂的预算单位,可在832平台上注明“无食堂”,对其预留份额不作要求;二是食堂外包的预算单位,应要求其按规定预留份额,并在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为具体采购执行主体开通交易账号(所属预算单位填写本单位);三是共用食堂的预算单位,应按要求由相关单位共同确定一个单位作为代表填报预留份额,其余单位注明相关情况;四是确因地域相关政策限制等特殊原因导致预留比例较低且不足10%的预算单位,需由主管预算单位于2021年6月25日前,报财政部门汇总上报财政部门审核同意。

 三、加快采购执行进度

 各单位要按照预留的采购份额,遵循质优价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并及时支付货款,不得拖欠。鼓励各单位在保证完成既定预留比例的前提下,更多采购我结对地区农副产品、慰问品等,强化消费帮扶政策效果。未完成支付或通过832平台以外其他渠道采购的,不计入各单位年度采购执行总额。

四、精组织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投身到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中,确保政策取得实效。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优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工作部署,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新发展格局的具体举措,推动脱贫地区实现更宽领域、更高层次的发展

附件:1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天津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

                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21〕10号)

           2、《2021年预留份额填报流程》

 

                                                                                               202161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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