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滨海新区2024年决算草案及2025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在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
关于滨海新区2024年决算草案及2025年
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在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局长 于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滨海新区决算草案及2025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4年决算情况
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滨海新区四届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战略牵引,以落实全市“十项行动”为主题主线,统筹“三新”发展、“三量”共进,扎实推进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引领行动见行见效。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我区决算情况总体较好。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财政收支情况
1.全区收支
(1)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6.5亿元,完成预算99.5%,比上年增长5.5%。其中,税收收入505.6亿元,同比增长2.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84.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4.5亿元,完成预算96.1%,比上年增长7.9%。
上级财政转移支付。上级财政对新区转移支付190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3.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28.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7.7亿元,按规定专款专用。
收支平衡情况。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6.5亿元,加上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收入190亿元,上年结余54.6亿元,一般债务收入60.8亿元,调入资金等38.4亿元,减上解市级支出50.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7.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8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4.5亿元。全年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结余57.5亿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4.5亿元,完成预算71.6%,比上年增长4.3%。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等收入34.1亿元,上年结余101.4亿元,调入资金等2.9亿元,专项债务收入166.8亿元,减去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2.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17.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0.1亿元,完成预算72.7%,比上年增长31.5%。全年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97.5亿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2亿元,完成预算30.8%,比上年下降41.1%。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等收入0.2亿元,上年结余0.1亿元,减去调出资金1.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9亿元,完成预算87.9%,比上年下降90.8%。全年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0.4亿元。
2.区本级收支
(1)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4.3亿元,完成预算109.4%,比上年增长13.4%。加上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等收入123.3亿元,上年结余31亿元,一般债务收入38亿元,调入资金等35.9亿元,减债务还本支出5.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27.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9.9亿元,完成预算89%,比上年增长2.4%。全年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结余27.2亿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39.9亿元,完成预算72.4%,比上年增长8.5%。加上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收入9.4亿元,上年结余59.6亿元,专项债务收入88.9亿元,减去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4.1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83.7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50.9亿元,完成预算77.3%,比上年增长59.5%。全年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结余32.8亿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847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377万元,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收入1946万元,减调出资金97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19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59万元。全年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2539万元。
3.各开发区收支
(1)经开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2.4亿元,完成预算103.4%,比上年增长11.2%。加上一般债务收入、上年结余、转移支付、调入资金等,减去债务还本支出,总收入142.2亿元。支出139.1亿元,完成预算109.8%,比上年增长9.2%。收支相抵,结余3.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4.6亿元,完成预算79.3%,比上年增长9.8%。加上专项债务收入、上年结余、转移支付、调入资金等,减去债务还本支出,总收入96.9亿元。支出68.9亿元,完成预算69.8%,比上年增长0.6%。收支相抵,结余2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5亿元,完成预算100%,比上年下降27.5%。减去调出资金0.2亿元,总收入为0.3亿元。支出0.3亿元,完成预算100%,比上年下降27.5%。收支相抵,无结余。
(2)保税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亿元,完成预算100.4%,比上年增长6.4%。加上一般债务收入、上年结余、转移支付、调入资金等,减去债务还本支出,总收入122.8亿元。支出119.2亿元,完成预算111.9%,比上年增长9.7%。收支相抵,结余3.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1亿元,完成预算60.5%,比上年下降20.1%。加上专项债务收入、上年结余、转移支付、调入资金等,减去债务还本支出,总收入83.5亿元。支出57亿元,完成预算66.6%,比上年增长72.6%。收支相抵,结余26.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亿元,完成预算107%,比上年下降27.3%。减去调出资金,加上上年结余,总收入为1.5亿元。支出1.4亿元,完成预算99%,比上年下降31.7%。收支相抵,结余0.1亿元。
(3)高新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5亿元,完成预算95.9%,比上年增长1.7%。加上一般债务收入、上年结余、转移支付等,减去债务还本支出,总收入91亿元。支出68.2亿元,完成预算91.4%,比上年增长18.9%。收支相抵,结余22.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3亿元,完成预算74.9%,比上年增长45.9%。加上专项债务收入、上年结余、转移支付、调入资金等,减去债务还本支出,总收入19.9亿元。支出16.6亿元,完成预算68.1%,比上年下降17.4%。收支相抵,结余3.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亿元,完成预算0%,比上年增长0%。加上上年结余39万元,总收入为39万元。支出39万元,完成预算100%,比上年下降90.8%。收支相抵,无结余。
(4)东疆综合保税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4.7亿元,完成预算89.7%,比上年下降4.9%。加上上年结余、转移支付、调入调出等,总收入134.5亿元。支出134亿元,完成预算87%,比上年下降4.9%。收支相抵,结余0.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1亿元,完成预算1012%。加上专项债务收入、转移支付等,总收入4.7亿元。支出2.1亿元,完成预算230.7%。收支相抵,结余2.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80万元,完成预算118.9%,比上年增长36.5%。减去调出资金,加上上年结余,总收入为432万元。支出38万元,完成预算36.2%,比上年增长2.7%。收支相抵,结余394万元。
(5)中新生态城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7亿元,完成预算99.4%,比上年增长5.4%。加上一般债务收入、上年结余、转移支付、调入调出等,总收入64.3亿元。支出64.1亿元,完成预算108.2%,比上年增长72.4%。收支相抵,结余0.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5亿元,完成预算64.7%,比上年下降3%。加上专项债务收入、上年结余、调入资金等,总收入28.8亿元。支出24.7亿元,完成预算68.8%,比上年下降9.7%。收支相抵,结余4.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84万元,完成预算173.1%。加上上年结余,减去调出资金,总收入为509万元。无支出。收支相抵,结余509万元。
(二)政府债务情况
1.2024年新区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截至2024年,天津市财政局核定新区政府债务限额3276.1亿元,其中,2023年底政府债务限额2747.9亿元,2024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528.2亿元。
2.2024年新区政府债务发行情况
2024年,新区通过天津市财政局发行政府债券990.5亿元,其中:再融资政府债券762.8亿元。新增债券227.7亿元,分配区本级126.9亿元,经开区40.1亿元,保税区34.2亿元,高新区1亿元,生态城24.6亿元,东疆0.9亿元。主要用于轨道交通、医疗卫生、幼儿教育、产业园区等重点领域重大投资项目。
3.2024年新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4年,新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114.7亿元,其中:本金30亿元,利息84.7亿元。
4.2024年新区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24年底,新区政府债务余额3227.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910.9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316.3亿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全区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39亿元,其中,因公出国经费0.09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28亿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0.09亿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8亿元),公务接待费0.02亿元。
(四)财政收支变化情况
2024年,全区财政收支决算与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预算执行情况相比,财政收支数额以及市财政转移支付等收入有所变化,主要是由于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时间较早,财政收支数据、市对新区转移支付数额等均是按照预计数填列的。
(五)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新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对项目支出开展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过程执行有监控、执行完毕有评价,将绩效管理贯穿项目管理全过程。选取公共服务领域,开展投入产出绩效分析;选取重点项目开展评估评价,包括事前项目绩效评估6个、重点项目监控7个、重点项目评价8个;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评价4个。有效提升绩效管理能力和水平,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
二、2025年以来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至7月份,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6.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65.5%,比上年增长5.2%。其中,税收收入332.1亿元,比上年增长1.9%,税收占比81.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8.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47.7%,比上年下降7.5%。预算执行主要特点:
一是财政收入增长稳定,发挥经济大区带动作用。 狠抓财税运行调度,积极开源增收,向内挖潜,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2%,增幅高于全市1.7个百分点,高于十六个区平均0.6个百分点,税收占比高于全市4.4个百分点,高于十六个区平均7.3个百分点。
二是用好中央专项资金,重点工作得到资金保障。高度重视并切实管好用好超长期国债、增发国债等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禁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密切跟踪项目进展及资金支出时效,定期评估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截至上半年累计拨付超长期国债、增发国债资金25.7亿元,有效发挥资金稳定经济大盘、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作用。
三是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全力保障“三保”支出。坚持勤俭节约,通过进一步降低公用经费标准,从严审核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等多项手段,压减非刚性支出12.2亿元,集中财力优先用于“三保”所需。严格执行“三保”支出专户管理,动态精准监测库款运行与“三保”预算执行情况,按时足额保障重点民生政策资金落实,坚决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四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强化财会监督效能。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防范化解地方全口径债务风险作为“一号工程”“一号战役”,推动债务化解与深化国企改革、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等协同发力,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牢固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深化以财政部门为主责的财会监督体系,优化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法治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夯实财会监督履职基础。
总的来看,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有力保障了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同时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财政支出刚性特征明显,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结合审计部门对202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的专项审计,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严肃认真进行整改,深入研究和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努力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三、下一步财政重点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打造中国式现代化“滨城”样板的重要一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保障重大战略财力供给
用好京津冀协同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大科技项目和产业园区发展,着力加强科技创新协同和产业体系融合。加快京滨城际南段、津潍高铁等项目建设,提高区域间通行效率。支持滨海—中关村科技园等功能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协同创新能力、承接服务能力。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用好AIC股权投资基金,为科技金融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耐心资本。
加大财政支出强度,全方位扩大内需,加强对重大国家战略以及重点民生等领域资金保障。紧盯不放向上争取政策资源,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统筹财力保障地方配套,更加突出战略定位支持“两重”项目,更大力度实施“两新”政策,推动“硬投资”和“软建设”。
(二)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推进城市治理民生保障
树牢人民城市理念,强化民生导向,加大对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支持,落实好教育、养老、医疗、优抚、生育等方面的补助政策,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通过改善民生打开内需增长新空间。突出发展质量,加强对教育、科技的支持,统筹运用专项资金、政府采购等政策,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壮大。
完善城市载体功能,发挥专项债券促发展、补短板作用,加强债券项目前期准备和评估遴选,促进扩大有效投资。持续开展资产盘活,集中部分盘活收入,加大对经济发展的投入,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深化财政科学管理改革,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指标管理,规范预算调剂行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严禁违规新增暂付款。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机制,落实零基预算要求,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集中财力办大事。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管理,健全按照应交利润方式管理的企业收益上交机制。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强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更好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功能作用。
压紧压实责任,始终将“三保”摆在财政工作优先位置,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结合评价结果合理调整支出政策和预算安排,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加强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
(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全面增强可持续发展韧性
纵深推进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持续深化财会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有效路径,加强问题线索移送。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排查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加大违法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力度。认真开展审计问题整改,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制度。
落实好中央支持政策,积极压降融资成本,加速融资平台转型退出,有序有效推进债务风险化解。健全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机制,开展跨部门协同监管,坚决遏制化债不实和新增隐性债务。落实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压实还本付息责任,及时跟踪项目收益情况。严格落实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主动接受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区人大有关决议,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定信心、奋发向上,笃行实干、善作善成,为加快打造中国式现代化“滨城”样板,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而努力奋斗。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3.一般债券:指地方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债务,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
4.调入(调出)资金:指不同预算性质资金之间相互调入(调出)的资金。
5.结转项目资金: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7.专项债券:指地方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债务,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9.政府债券: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财政部代理或地方财政自主发行和偿还的政府债券。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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