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滨海新区四届人大
六次会议文件(十三)
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2025年预算执行
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6年1月20日在滨海新区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滨海新区财政局局长 于众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战略牵引,以落实全市“十项行动”为主题主线,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持续发力,新动能培育成长,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财政收支情况
1. 全区收支
(1)一般公共预算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3.8亿元,增长6.3%,完成预算102.1%。其中,税收收入515.4亿元,增长2%,税收占比81.3%。加上级转移支付等收入116.3亿元,上年结余57.5亿元,一般债务18.3亿元,减调出资金等8亿元,减债务还本支出13.7亿元,预算总收入804.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4.2亿元,下降8.5%。预算总收入减去支出,一般公共预算结余50亿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5.2亿元,下降6.9%。加上级转移支付等收入16.7亿元,上年结余97.5亿元,专项债务228.1亿元,调入资金等17.1亿元,减债务还本支出2.3亿元,预算总收入482.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23.5亿元,增长32.3%。预算总收入减去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58.8亿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亿元,下降5.5%。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1亿元,上年结余0.5亿元,减调出资金等1.7亿元,预算总收入1.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亿元,下降16.5%。预算总收入减去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0.3亿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
(4)地方政府债务
市财政局累计下达滨海新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808.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931.9亿元,专项债务2876.7亿元。2025年通过市财政局发行708.3亿元,累计债务余额3767.8亿元未超过债务限额。
2. 区本级收支
(1)一般公共预算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9亿元,增长15.9%,完成预算112%。其中,税收收入63.4亿元,下降4%。加上级转移支付等收入161.2亿元,上年结余27.2亿元,一般债务6.4亿元,减调出资金等7.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1.4亿元,预算总收入296.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8.2亿元,下降7.2%。预算总收入减去支出,一般公共预算结余18.3亿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7.6亿元,增长19.4%。加上级转移支付等收入11.2亿元,上年结余32.8亿元,专项债务179.6亿元,减调入调出资金等0.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9亿元,预算总收入268.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9.4亿元,增长65.2%。预算总收入减去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19.1亿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50万元。加上级转移支付等收入1290万元,上年结余2539万元,减调出资金2128万元,预算总收入235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16万元。预算总收入减去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1735万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
3. 各开发区收支
(1)经开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0.1亿元,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及调入调出等,预算总收入145.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2.1亿元。预算总收入减去支出,一般公共预算结余3.6亿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9亿元,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及调入调出等,预算总收入92.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1.1亿元。预算总收入减去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11.3亿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7亿元,全部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无支出。
(2)保税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8亿元,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及调入调出等,预算总收入124.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6亿元。预算总收入减去支出,一般公共预算结余8.3亿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8亿元,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及调入调出等,预算总收入74.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3.5亿元。预算总收入减去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21.1亿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亿元,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及调入调出等,预算总收入1.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亿元,结余0.1亿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
(3)高新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7亿元,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及调入调出等,预算总收入95.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亿元。预算总收入减去支出,一般公共预算结余16.2亿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3亿元,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及调入调出等,预算总收入10.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2亿元。预算总收入减去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2.9亿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72万元,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及调入调出等,预算总收入179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87万元,结余9万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
(4)东疆综保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5.4亿元,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及调入调出等,预算总收入106.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5亿元。预算总收入减去支出,一般公共预算结余1亿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1亿元,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及调入调出等,预算总收入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亿元。预算总收入减去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1.3亿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62万元,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及调入调出等,预算总收入2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9万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
(5)中新天津生态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8亿元,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及调入调出等,预算总收入3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5亿元。预算总收入减去支出,一般公共预算结余2.5亿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6亿元,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及调入调出等,预算总收入33.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6亿元。预算总收入减去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3.1亿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28万元,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及调入调出等,预算总收入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无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9万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
(二)财政主要工作
2025年,滨海新区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决策部署,认真贯彻预算法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用好用足政策空间,为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支撑。
1. 主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财政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用好京津冀协同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改造等重点项目,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用好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高质量发展激励资金,支持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发展,推动协同创新与产业协作持续深化。塘承高速新区段、津石高速天津东段全线贯通,京滨城际(南段)、津潍高铁(天津段)加快建设,区域间“硬联通”更加便捷顺畅。
抢抓“两重”“两新”政策机遇,分配下达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5.2亿元,集中投向城市地下管网建设、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27个重大项目,加力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更好发挥专项债券对有效投资的拉动作用,发行专项债券228.1亿元,支持土地储备、轨道交通等重大项目建设。发挥滨海产业发展基金投资带动作用,累计实现新区落地项目153个,投资金额近60亿元。
2. 有力有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
积极争取中央、市级资金,统筹区级各类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等项目,持续提升创新体系效能。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国家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现代中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项目实施。
支持举办“向海乐活节”系列活动,发放“购滨城·促消费”消费券1亿元,助力活跃消费市场、激发消费潜能。大力发展会展经济,成功举办首届中新绿色低碳发展论坛、中国邮轮产业发展大会、第三届天津国际航运产业博览会等重大展会论坛,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新需求。
3. 切实保障高质量民生服务供给,民生福祉持续增进
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农村公路提升等20项民心工程建设,全力办好民生实事。推动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统筹专项债券、一般债券、转移支付等各类资金,支持港西学校、北塘九年一贯制学校、滨海职业学院等项目建设,落实高校学生奖助学金提标扩面政策。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五中心医院改扩建、区肿瘤医院二期、汉沽中医医院门诊改扩建工程稳步推进。深化全民健身,新建多功能运动场,社区体育园、健身园等健身设施。“十大有效工程”稳步推进,轨道交通“三线一枢纽”实现贯通51.9公里,Z4线北段建成,工农大道、津歧公路一期改造等路桥工程完工。
落实育儿补贴政策,对3周岁以下婴幼儿按每孩每年3600元标准发放育儿补贴。投入超20亿元,用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及临时救助、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补贴等,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强化供热补贴资金保障,安排集中供热及居民清洁取暖运行补贴超3亿元,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深化绿色建材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应用,推动滨海新区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建设,绿色建材企业28家、绿色建材产品112个纳入政府采购电子平台,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0.7亿元。统筹资金2.5亿元,支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和生态修复保护。
4. 重点领域风险化解有序有效,安全发展根基更加稳固
持续加力重点领域风险化解,安全发展根基有效夯实。全面完成全口径债务风险化解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国家支持政策作用,全力以赴统筹自身“真金白银”化债来源,债务结构不断优化,积极应对经济下行不利因素影响,高效盘活存量资源资产,全面增强综合财政实力,筑牢债务风险化解基础,新区债务风险水平持续改善。坚决落实分级保障责任体系,预算编制、执行优先保障“三保”资金需求,强化库款等监测,切实严控新增暂付性款项,及时做好应对处置,积极支持相关领域化险。
强化财政管理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继续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压减一般性支出,从紧安排必要支出,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贯穿财政管理全过程。加强集中支付监控,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增设预警规则,拦截疑似违规支付数据。强化财会监督检查,针对财经领域多发、高发、易发问题,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严肃处理发现问题,整饬秩序、严明纪律。
5. 着力提高财政科学管理水平,重点领域改革扎实推进
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推进将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面纳入政府预算管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大力推动项目清理整合,促进部门预算安排更科学、支出结构更合理、履行职能更有力。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房地股债”重点资产清查起底,规范资产盘活收入上缴方式,修订完善资产使用管理制度。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实现资产跨部门、跨级次、跨地区调剂共享,已汇聚超过332万条资产调剂共享和需求信息。
把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作为习惯和常态,严控培训、差旅、信息化系统运维等经常性支出,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12.3亿元。加强区级预算绩效管理,对20个街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分析,5个开发区开展高质量专项资金绩效评价,4个项目开展重点监控,4个项目开展重点评价,4个部门开展整体评价。强化专户资金管理,清理不合规及长期闲置账户216个,推动教育收费、粮食风险基金等专户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管理。
总的看,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区财政工作取得的成效来之不易。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还面临一些困难、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在:外部环境仍然复杂严峻,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较多,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面临较大压力;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有待加大,民生领域支出刚性增长,财政运行长期处于“紧平衡”;预算管理的精准性约束力仍有不足,部分财政支出不够规范,财政管理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二、2026年预算草案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起步之年,也是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之年、攻坚克难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工作至关重要。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决策部署,落实区人大有关决议,牢记国家战略使命和全市支撑引领之责,在“十五五”新征程中勇毅前行、勠力进取,推动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再上新水平、再创新辉煌!
(一)指导思想
做好2026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战略牵引,扎实落实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推进“三新”、深化“三量”。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做优增量、盘活存量,着力扩内需、优结构、增动能、惠民生,着力推改革、强管理、防风险、增效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障。
2026年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并提高精准度和有效性,统筹好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券、预算资金等,优化投向和结构,确保必要支出力度。二是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重点领域保障,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大力压减低效无效支出,把更多资金用于提振消费、投资于人、民生保障等方面。三是注重防范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进一步统筹财力,保障财政运行平稳有序。严肃财经纪律,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增强各项财经纪律严肃性和约束性。四是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把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编制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严控财政供养人员规模,压减“三公”经费、一般性支出预算,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预算草案
1. 全区收支
(1)一般公共预算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2.8亿元,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538.3亿元,增长4.4%。加上级转移支付等收入26.5亿元,上年结余50亿元,调入资金等109.3亿元,减债务还本支出8.8亿元,预算总收入829.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9.8亿元,增长10%。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2.2亿元,增长29.5%。加上年结余58.8亿元,调入资金42.3亿元,减上解上级等支出0.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8.3亿元,预算总收入244.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4.8亿元,下降42.2%。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5亿元,增长118.5%。加上年结余0.3亿元,减调出资金等2亿元,预算总收入4.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8亿元,增长207.1%。
2. 区本级收支
(1)一般公共预算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2.5亿元。其中,税收收入65.7亿元。加上级转移支付等收入73.6亿元,上年结余18.3亿元,调入资金等105.3亿元,减债务还本支出0.7亿元,预算总收入30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9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9亿元。加上年结余19.1亿元,调入资金42.3亿元,加上级转移支付等收入0.1亿元,减债务还本支出15.2亿元,预算总收入95.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5.3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56万元。加上年结余1735万元,减调出资金等467万元,预算总收入282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824万元。
3. 开发区收支
(1)经开区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8.2亿元,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及调入调出等,预算总收入129.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9.2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6.6亿元,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及调入调出等,预算总收入55.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5.5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7亿元,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及调入调出等,预算总收入0.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5亿元。
(2)保税区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2.8亿元,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及调入调出等,预算总收入119.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5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9.1亿元,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及调入调出等,预算总收入5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5亿元,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及调入调出等,预算总收入3.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3亿元。
(3)高新区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2亿元,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及调入调出等,预算总收入103.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3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1亿元,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及调入调出等,预算总收入7.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5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亿元,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及调入调出等,预算总收入0.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7亿元。
(4)东疆综保区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0.4亿元,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及调入调出等,预算总收入130.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0.2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1亿元,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及调入调出等,预算总收入1.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19万元,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及调入调出等,预算总收入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万元。
(5)中新天津生态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8亿元,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及调入调出等,预算总收入38.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6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2.3亿元,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及调入调出等,预算总收入35.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5.1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61万元,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及调入调出等,预算总收入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万元。
三、2026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坚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全力落实好积极财政政策
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发挥财政体制激励作用,支持滨海—中关村科技园产业导入,提升“于响”央企总部基地平台功能。用好京津冀协同发展转移支付资金,支持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发展,着力加强科技创新协同和产业体系融合。支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京滨城际(南段)、津潍高铁(天津段)、京津塘高速改扩建等工程建设。
加强项目与资金的统筹,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各类资金,着力提高投资综合效益。压实预算执行责任链条,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保障资金安全有机结合起来,推动资金和政策尽快落地见效。加强财政与金融协同配合,鼓励民间投资积极参与,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效应,更好支持扩大消费和投资。
(二)坚持保障美丽“滨城”建设,提高新质生产力发展含金量
强化财政资金统筹,重点支持高端制造、数字经济、生产型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精心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加大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支持力度,促进更多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科技创新企业融资支持作用,优化科技型企业发展扶持政策,加大对重大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等重点环节支持力度。落实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支持特色农产品品牌培育。
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在财政补助、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对待,为企业经营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推进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构建“引导基金+区域母基金+产业创投”基金矩阵,推动政府引导基金、区域母基金、产业创投基金形成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科创投资体系。
(三)坚持财政政策民生导向,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
安排就业补助资金1.3亿元,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健全与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深入推进城乡教育帮扶共同体建设。强化“一老一小”服务,支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制扩容,实施好育儿补贴、免费学前教育等政策。加强重大民生支出政策跨部门统筹协调,持续完善教育、卫生健康等重点民生领域支持政策,有效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强化低收入群体兜底帮扶,推动民生建设更加公平、均衡、普惠、可及。
加快轨道交通B1线、Z2线及Z4线中段建设,完善集疏运交通体系,实施市容环境提升工程,统筹推动老旧小区改造,推动内涝治理项目建设,提升城市载体功能。支持塘沽一中、北塘九年一贯制学校等建设,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加快推进五中心医院改扩建工程、滨海新区中医医院二期等建设,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水平。
(四)坚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以高效能治理促高水平安全
持续用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继续用好用足一揽子化债政策,稳步推进隐性债务置换,严禁新增隐性债务。落实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压实还本付息责任,及时跟踪项目收益情况。严格预算执行约束,完善预算动态平衡管控手段,保证“三保”支出优先次序,坚决管控超预算支出。
完善“三保”应急处置机制,强化“三保”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管理,建立“三保”支出项目监测体系,筑牢“三保”保障基础防线。强化财政运行分析研判和动态监测,加强库款调度和应急处置,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排查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加大违法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力度。健全内控制度,推进预决算公开,加强财会监督人才队伍建设。扎实做好审计整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压实责任,督促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提高预算约束力。
(五)坚持深化改革加强统筹,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和水平。深化落实各项财税改革举措,努力在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零基预算改革、资产资源盘活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开展新一轮开发区和街镇财税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区域增收积极性。持续推进开源组收,提升税源精细化管理,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税源研究分析,培育税源新的增长点。
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各项规定,从严从紧控制政府采购、国内差旅活动、因公临时出国(境)、办公用房等,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推动制定发展规划、出台政策措施、新上重大项目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水平相适应,力戒大手大脚、寅吃卯粮,把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多用在发展所需、民生所盼上。坚持“花钱必问效”,进一步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预算安排、改进管理的有效衔接,不断增强绩效结果的激励约束作用。
各位代表,2026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监督支持下,在全区人民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锐意进取,顽强拼搏,努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滨城”实践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仅供参考)
1. 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3. 一般债务:指地方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债务,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
4. 调入(调出)资金:指不同预算性质资金之间相互调入(调出)的资金。
5. 结转项目资金: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7. 专项债务:指地方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债务,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9. 民生支出:指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文体传媒、农林水利、社保就业等方面的支出,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支出。
10. 隐性债务:指地方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主要包括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替政府举借,由政府提供担保或财政资金支持偿还的债务;地方政府在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过程中,通过约定回购投资本金、承诺保底收益等形成的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债务。
11.“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2. 三保: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主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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